第四十九章 盛煜进城(2/5)
他们明白孩子的意思,父亲这个人,永远都不需要了。
孙煜!就是他的名字!
盛盛,就做小名吧,跟姓无关。
主要,跟的昵称听起来,很相配,唔,这就是他愿意保留的真正原因。
小小的孩童虽然早熟,但是不懂爱情,他只是觉得,那小小的丫头,就是他这一生的执念。
这个假期,发生了一些事情,老人的身体养好了,比没受伤之前,恢复了更多的元气,用邻居的说法就是,怎么生了一场病,倒还更年轻了,此事最明显的一点就是,两位老人发白的头发变黑了,当事情发生了,村里人在知道不是染黑的之后,在长达一个星期的时间里,每天都有人上门来看,甚至是取经,问二老是不是在生病期间吃了什么特好的补药,把身体都给补年轻了。
盛煜改成了孙煜,盛煜成了他的曾用名。
二老卖了村里的土地还有那对夫妻所有的家产,只留下自己的土房子宅院用作念想。
孙煜已经收到了附中来的录取通知书,准备带着老人和孙谦进城。
准备走的这一天,村里所有村民都来送行了,每家每户都送了东西,只是东西实在太多,最后也只能每家挑拣一两样轻便的拿着,村部送来了二百块钱,用来资助孙煜上学。能从县城小学考进市里的孩子,而且是跳级的神童,村子里自始以来,仅此一位,他们自然是支持和爱护的,依着孙煜的性子,谁对他好,他就对谁好。村里的投资,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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