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本命飞剑(2/5)
他的师父整日忙于宗门事务,三师兄又一直未曾见到过,何凌风除了一个人修炼外也就无所事事,每日最期待的反倒就是去二师兄那里蹭饭了。
说起来何凌风自己也觉得奇怪,在还未遇到王富贵之前,在自己还是一介凡人时,何凌风对每日饭食从未挑剔过,粗茶淡饭,干粮咸菜也能果腹,但不知怎么的,在这之后就开始逐渐讲究起来。平常饭食虽然还可以接受,但是时间一久就食不下咽了,每隔两三日必须打打牙祭解解馋才行。一顿可口的饭菜往往能让自己心情愉悦好几日,修炼起来也倍有动力。
和在风无尘那里蹭饭略有不同的是,二师兄的手艺以“奇”为主。风无尘的手艺往往突出一个字“正”,菜式与烹调手法正宗,菜肴口味纯正,登得了大雅之堂。而二师兄张子慕的手法就千奇百怪了,多是些俗世穷苦百姓的手法,颇有乡野美食之风,比如什么黄泥烤雀儿,叫花鸡之流,用材也是颇具山野气息,野葱小蒜,飞禽走兽各种野味不一而足。此外,还有张子慕自己不断尝试的各种奇异做法,例如用丹田真火去烤肉这种一般修真者都不会去做的事。
何凌风一开始也不太好意思厚着脸皮频繁去二师兄那里蹭饭,只是每隔七八日去上一次,但时间一久,两人熟络后,张子慕的热情好客和其每次看着别人尽情享用他所做美食时的得意表情都让何凌风不再顾忌,最后变成了两三日一去。就这样,何凌风把蹭饭的习惯从天一宗给带到了万华仙宗。
当有一次,何凌风去张子慕处蹭饭时遇到了他师父王富贵,这才发现师父这等挑剔胃口竟也对张子慕的手艺喜爱有加。而在这次三人围着泥炉子等待野山珍铜火锅煮熟的时候,何凌风在闲谈中才得知师父为何叫“王富贵”这样一个俗气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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