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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庄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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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上台阶,高师盛向门旁侧塾中瞟了一眼,屋内陈设简单,一塌一几而已。

屋内墙壁上贴了十来张的文书,因离得远,看不仔细,大致内容都是各村之间之间普请劳役的安排时间和人数要求,村人租种“村縂”庄田的请求。

其中还有一张带画像的缉捕公文,格外引人注目,左侧写有数行文字,右侧也是鲜红的朱判印。

在庄所张贴通缉犯画像是承袭镰仓旧制,一来方便过往民众揭发,二来吏卒也可根据画像检查行人。源义经与兄长源赖朝反目后,二度潜逃奥州投奔藤原泰衡时,就曾享受过全天下通缉的待遇。

至于张贴普请文书,则是各国百姓们与室町幕府长达百年武装斗争中,逼迫守护名主们妥协的结果。

公示文书,通常一式两份或三份,类似后世合同契约,其中两份由大名奉行与百姓个人分别收录,留存作为证据,剩下的最后一份则要在关所或者村縂里张贴出来供村人观看辨认。

增加文书的公信力,同时方便村縂和书役也方便根据书状随时对税收劳役进行调整和安排,避免出现奉行摊派不公和村人逃避赋税的情况。

高师盛在骏府担任同心众学习时,就曾遇到城下町的职人对自己多服了普请役进行抗辩,并作为代表转达给本家的奉行官,最后参与负责处理此事,主办此事的书佐头根据当年内的普请名册,确认确实奉行所方面出错后,立刻同职人进行协商,根据雇值,也就是对方在城下町一天做工的收入标准,补偿了因为普请劳役而造成的损失。

双方在神社佛像的见证下,达成了相互谅解,并保证日后不会再对此事做出追究和议辩。

其他大名治下如何,高师盛不清楚,但他亲眼所见,骏河、远江两国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可谓是皆仰赖今川氏的仁德。

“这些都是本乡的开具的文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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