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4:闻人澈的一封信(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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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芷吾爱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向你求婚,为你戴上婚戒了。
明戬总说,女孩子喜欢收情书。
我从未写过情书,但思量了许久,还是决定为你落一次笔。
还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天吗?
我与明戬、明斧在悉尼歌剧院背后的那条小巷子揍了人,一出来就遇见了你。
当时你一直盯着我瞧,我被你的眼神盯的毛毛的,想也没想的就绕过你走了。
但你却跟了我一路。
你怕我发现,一直躲躲避避的,时不时从树干背后冒出一颗头来看我。
我被你跟的不耐烦了,趁你不注意就绕到了你的旁边,拧起了你后颈的衣服。
我以为,我的动作会吓退你。
可谁知你却趁着我不注意,一把握住了我的手,甚至还扑过来抱我。
我承认,在你柔软的双手环住我腰身的那一刻,在你顶着那双清澈的眸,委屈巴巴看我的那一刻,我心动了。
留下你,是一念之间。
但也是我,这辈子做的最重要的决定。
在澳洲的那段时间,是我毕生以来最快乐的,你给了我陪伴,给了我关怀,给了我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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