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二更)(1/5)
接下来几天,各路专家汇集到平城,对“417枪杀案”、“1229暴力袭警抢夺枪支案”、“503枪杀、盗窃、纵火案”的现场进行了复勘复查。
经过专家组的分析论证,给上述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做出以下刻画
一,上述三起案件可认定为同一犯罪嫌疑人所为,建议并案侦查。
二,从犯罪嫌疑人口音、对地形的熟悉程度判断,就是平城本地人。
三,犯罪嫌疑人是年龄二十至二十七岁左右的男青年,肩膀较宽,身体强壮,方圆脸,身高一米六五左右,最高不超过一米七十。
四,犯罪嫌疑人穿39~40的鞋,有一双“白帆”牌运动鞋。
五,据目击者描述,犯罪嫌疑人有黑色皮壳剪绒棉帽,曾经穿过军绿色、警服蓝色的服装、蓝色涤卡中山装上衣。
六,有“五四”式手枪枪弹、弹夹的来源。
七,在“417案”中,犯罪嫌疑人面部被群众用砖头打伤出了血,十五日内,脸上有新伤。
八,有盗窃去的赃物,在三起案件案发时,生活在平城市。
九,犯罪嫌疑人无业或是有工作不上班,居住条件方便,有藏匿枪支赃物的地点。
十,犯罪嫌疑人是盗窃惯犯,但是没有被打击处理过,具有某种假象或是伪装。
另外,根据目击过犯罪嫌疑人的群众描述,模拟画像专家绘出了嫌疑人的模拟画像,这张画像大量印发后,发放到了所有基层民警、政保干部手中,做为摸排时的参考。
经过枪弹分析比对,“417案”中的五发弹壳,认定为是“1229案”中,李建华被抢的“五四”手枪所发射。
市局进过研究决定,将“1229”、“503”、“417”三起案件并案侦查,成立了以赵国峰为组长的专案组。
各分局局长为副组长,专案组抽调各个分局的骨干侦查员和市局重案队组成班底,开展侦破工作。
重案队四人分为两组,与其他专案组成员一起,下到案发现场周边进行摸排走访。
王宇和唐晓棠一组,巴鲁阁和崔海一组,按照划分的区域入户走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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