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替罪(2/5)
时间回放。
1939年7月的一天,76号派了几个打手喽啰砸了一家报馆,打手被租界巡捕房抓获,并被判了刑。
76号找了代理律师提出上诉,并写信给将承审这件上诉案的江北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刑庭庭长郁刚,进行恐吓,要他撤销原判,宣告无罪,否则对他本人不利。
郁刚富有正义感,偏不信邪,更不向鬼子、汉奸、特务、卖国贼等恶势力低头,仍然维持原判,将上诉驳回。
76号要暗杀的人,下一个将是茅丽。
何浩明得到郁刚惨死的消息,急找借口请假,匆匆离开巡捕房,找到茅丽,诚恳说茅丽抓紧离开上海,并表态自己将协助她离开上海。
但是,茅丽英勇无畏,并表态将抗争到底。
何浩明心灵很受震憾,但是,也很无奈。
茅丽是妇女抗战俱乐部的会长。
她曾多次组织为抗战部队募捐的大型活动,声势和社会反响很大。
76号恐吓她,还派人去现场捣乱。
后来在法庭上,茅丽指认那些破坏者,进行了面对面的交锋。1939年12月,顾凡和刘炳昌分别带队,埋伏在南京路、四川路俱乐部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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