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兄弟对不起了(2/5)
“哪怕一开始错了也不要紧,随着证据的增加,慢慢的修正。”
路嫚嫚没说的是,直觉告诉她,这根簪子就是被害人的。
可他们是捕快,捕快办案讲究的是证据,直觉这种东西当不得证据。
然而,直觉这种东西有时候真的很准。
别问她为什么。
“我们假定这根簪子是被害人的。”
“既然与她的服饰装扮不配套,那么这根簪子应该是旁人赠送。”
“那么我们就要考虑,这样一支俗气的簪子,到底是什么人送给她,才不至于嫌弃?”
“即使被罚到了红安堂,仍然带在身边?”
“某个重要的长辈?好闺蜜?还是情郎?”
“再看现场遗留下来的脚印。”
“现场的脚印虽有大有小。”
“小脚印是一致的,大脚印仍然一致,说明这些脚印只属于两个人。”
“也就是说,当时只有被害人和凶手两人在一起,没有第三人。”
“大脚印一尺三寸,明显是男子的脚印。”
“并且还有重要的一点,孙姑娘事前,把贴身的丫鬟给迷晕了。”
“见什么人要迷晕贴身丫鬟呢?”
“结合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大胆的结论。”
“孙姑娘被罚到红安堂来,是因为与一个男子有了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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